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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买家秀与卖家秀差距 业主如何合理维权

发布时间: 2018-10-26 12:04:25

来源: 腾讯房产北京站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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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腾讯房产发布了一项问卷调查报告,《你家房子跌了吗?过半受众表示跌了 七成选择观望》。该报告诞生的背景是为回笼资金,房企进入降价潮,进而引发系列事故。

报告显示,77.6%的受众认为开发商利润至上,随着价格的下降,房屋的品质也会下降,原因一分钱一分货,仅有26.1%的受众认为,大开发商追求品牌与口碑而不会降低房屋品质。

事实上,在两年有余的限价、限贷、限购等调控环境下,不少近期交房的项目的确因质量问题而遭遇维权,其中不乏品牌房企及高价项目。那么当业主遇到房屋品质问题该如何办?

为此,腾讯房产咨询了两位房产律师,为大家支招。

遭遇虚假宣传怎么办

业主收房时,发现于此前宣传得并不一样,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昆仑域项目维权即是如此。

北京方利律师事务所贾瑞果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违约责任,法律并没有很明确,但如果差距很大的话,开发商又没办法采取补救措施,业主可以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而位于大兴万科天地项目,此前对业主表示可以商住两用,但收房时,有业主质疑其并不能实现居住功能。针对这种情况,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佳红认为,业主一方面可以向工商局投诉虚假宣传,一方面是可以向政府部门发送查处函,认为开发商存在违规销售。

按照法律规定,政府应该在收到查处申请后60天内就业主提出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若是政府不作为的,业主可以对政府提起诉讼。

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除了虚假宣传,另一个令人头疼的就是质量问题了。王佳红律师表示,遇到这种问题,业主可以就房屋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搜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录像、公证、拍照、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只能在取得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既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说明政府在审核房屋质量时候没有尽到职责。

所以,业主可以调查房屋是否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若是取得了竣工验收手续,则业主可以向政府部门发送查处函,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若是政府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业主也可以起诉政府,要求政府履行职责。

贾瑞果律师认为,房屋质量问题比较复杂,大问题,涉及安全或者保质期的,还需要鉴定。小问题,合同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最难解决的是配套不到位,基本合同都没约定。但他指出,业主可以依据房屋质量保修条例进行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 longjian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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